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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莱普机械厂被警告罚款 68000 元

2024.08.28 | 老衲经常用飘柔 | 67次围观

金融界消息,近日,杭州莱普机械厂因当事人生产现场存在噪声、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从 2019 年 11 月至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当日,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被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生产现场存在噪声、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从 2019 年 11 月至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当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杭州莱普机械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一)项,构成了杭州莱普机械厂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案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警告、罚款人民币 68000 元。

主体名称杭州莱普机械厂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卫职罚﹝2024﹞3号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4-08-23处罚内容对杭州莱普机械厂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68000元;罚款金额(万元)6.8000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杭州莱普机械厂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卫职罚〔2024〕3号  案件名称:杭州莱普机械厂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莱普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名称:倪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现场存在噪声、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从2019年11月至我机关检查当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68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缴纳(单位账户缴款选择后两种方式之一缴纳)。使用手机“支付宝”扫描缴款通知单的二维码缴纳,或使用“浙里办”APP“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或按缴款单号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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